2014年5月10日 星期六

李怡 - 做「世所罕見」的有種香港人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5月10日

呼籲香港人「包容」大陸人在香港隨處便溺的蘇錦樑,在家中和辦公室分別收到三包糞便包裹,他即報警,又解釋早前說的「包容」不代表「縱容」,說香港是法治社會,會依法辦事。如果蘇局長在回應大陸客隨處便溺時,用他自己收糞包的態度回應,即呼籲市民見到就要報警,那就不是「縱容」,但當時他說要包容,那麼給大陸客的訊息就是可以隨便啦。這不是「縱容」是甚麼?蘇錦樑對大陸便與對香港便的前後不同態度,正正反映了本屆特區政府的施政取向。新界東北、港中融合、高鐵、自由行、廉署警隊選擇性執法、移民審批權和最受關注的政改,莫不媚陸媚共,以致弄到香港法治、自由、廉潔褪色,政府趨人治。中共便、大陸便、港共便一起在香港宣臭。

幾乎所有梁班子成員都向北望,使一些有心人對於真普選「爭取不到,不如拉倒」的策略不能不有所保留,是因為「拉倒」的結果是原地踏步而會由無恥的梁班子連任,這真是讓人再難忍受,於是有梁錦松、曾鈺成高調反對原地踏步,也有陳方安生和18學者推出民主派的「溫和方案」。陳太表示,北京表明不接受公民提名,若堅持的話,政改可能會原地踏步。她認為「要面對政治現實」,應考慮中間落墨,找出一個能讓市民有真正選擇、不會對候選人設政治篩選的普選方案。提出18學者方案的張達明認為,雖然公民提名非法律不容許,但在政治上要達成共識「非常渺茫」,認為「公民推薦」能讓提委會進行提名時,一改過去黑箱作業。陳方安生呼籲泛民政黨「不要被極端分子綑綁」。

但是日前在佔中商討日,二千多名佔中支持者選出的三個方案都包含公民提名,不含公民提名的方案被排除在6.22全民投票的選項之外,溫和方案的倡議者批評這結果與「篩選」無異,令全港投票缺乏真正選擇,將不願意與中央對抗的市民排拒於運動之外。

首先,商討日的投票是人人都可以參與的,只要簽署佔中意向書即可投票,而參選特首的提委會卻是在中共操控下四大界別的人才可參與,後者是明明白白的「篩選」,人人可參與的前者則絕非「篩選」。其次,公民提名在過去區議會選舉和立法會地區直選中都行之有效,如何能稱之為「激進」「極端」?其三,儘管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認為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但也有法律界人士如余若薇、吳靄儀、張達明認為不違《基本法》。其四,公民提名是否削弱了提委會的提名權力,正如說美國大選投票是否削弱各州選舉人的權力,英女王必須任命人民選出的首相是否削弱女王權力一樣,那只是體現對選民政治權利的尊重。

是否過激或極端,真正要點是會否被中共接受而已。然而,從去年喬曉陽提出包括特首候選人必須「愛國愛港」這個無法律根據的「三個堅持」以來,從未見到中共官員或中共的所謂學者,對這種專權政治之下的假普選有任何讓步妥協的迹象,直至最近,中共國家副主席李源潮還說,由提委會提名幾個候選人讓市民投票,「(香港人)至少可以有選擇、投票的權利」。哎呀,這種「至少可有選擇」的奴隸主恩賜心態,跟香港人要求的基本政治權利,相距何異霄壤?在中共毫無退讓迹象的情況下,自然越來越多支持民主的市民傾向提委會組成須排除四大界別,也更堅持要公民提名了。會不會因此而排除那些想要用讓步方案來打動中共善心的市民的投票機會?決意以佔中爭民主的市民是不須考慮的。中共會不會接受?也不是要表達真普選意願的參加佔中者應該考慮的。美國60年代民權運動人士會想到有一天有黑人當總統嗎?事實上,人類社會所有人民的政治權利,都是在看似沒有可能的境況下力爭實現的。

上月底,奧巴馬訪日時,表明美日安保條約適用於釣魚台,卻不提美國對領土爭議不持立場,分析家多認為中共一定被激怒了。誰知中共對此事不置一詞,反而在隨後高規格接待安倍副手高村正彥的訪問團,要改善中日關係。而差不多同時,《人民日報》就說:自由行對香港的貢獻,香港應該對這些「最尊貴的客人」「頂禮膜拜」,但「香港現在卻如此趕客,史所罕見,世所罕見」。

能夠做出「史所罕見,世所罕見」的事,說明許多香港人不會對財勢「頂禮膜拜」,是有志氣的。我們更有志氣的事,是要在6.22投票,以盡可能大的聲音,表示我們是「世所罕見」的有種的香港人。記住,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欺軟怕硬的政權。(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1 則留言:

  1. 所以說「包容」論,當作是閒聊或顯示文化品味時,很多中產都贊成,但當蘇局長面對「屎郵包」,大學「屎蹤處處」時,那些人反應完全不同,海怡半島的中產也千人示威,不歡迎「自由行」,表現得很排外,看不見充滿商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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