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
【明報專訊】旺角清場夜,now新聞的工程人員李小龍被指用鋁梯襲警,扣留超過24小時後獲釋事件。仔細把《明報》及now新聞台的不同角度片段比較,有如下發現:
1.
工程人員一路退後,態度平靜,沒有激烈動作。
2.
該名工程人員非常盡責,片段中,他一路退後,但一直守在攝影師前,保護拍攝中的同事。電視新聞採訪,攝影師兵荒馬亂中拍攝,無論是記者或工程人員,必定護在攝影師左右,協助保持平衡,因攝影師在拍攝,難以兼顧四周環境。工程人員在混亂之際,以自己身體作緩衝,這是專業的表現,也是應有之義。
3.
工程人員手執鋁梯,是電視新聞攝影隊高位拍攝的基本裝備。片段的環境,見不到工程人員有襲警的意圖;有大約一秒左右時間,長梯與警員可能有觸碰,據工程人員李小龍所講,當時有警員試圖搶奪長梯,但他沒放手。如這樣也叫「襲警」,警察是否太脆弱,太容易受傷?
4.
繼續看片段,有一位警察明顯情緒失控,有同袍在旁安撫其情緒。
5.
其他大批警察,隨即制服now工程人員,把他壓在地上,有所動作。鋁梯(可能)觸碰一下,竟然換來如此待遇。
6.
然後,一群警員圍成半圓,阻人拍攝,片段看不清楚警員制服工程人員的過程,日後事主要追究警察濫用暴力,也許不易找到證據。一群警員制服人,同時另一群則擋住記者視線,警員之「應變」,配合得非常熟練,很有默契。
涉事工程人員已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但保留起訴權利。我們要問,如果他不是一間電視台的員工,只是一個普通路過的市民,他的遭遇會如何?被警察粗暴對待,有多少人會知道?他的處境有多少人會關心?
事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曾謂,見到片段有警員被襲擊,後來承認「表述不準確」,願意致歉。一些評論則常指記者阻礙警方工作,警察鐵腕有理云云。
站得夠前
才能留下真實一面
如果沒有鏡頭一路追蹤,示威者被警察拉到暗角,一介草民,往往難以保護自己。記者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要走在最前線,監督、記錄;尤其是激烈衝突場面,記者的鏡頭,就是市民的眼睛,人馬雜沓間,記者站在警察與示威者之間,以最佳位置,記錄短兵相接。任何一方,若真的光明磊落,理應歡迎記者記錄事實。
這幾晚的旺角黑夜,示威者情緒高漲,部分人確實有辱罵警員,字眼難堪,但是,部分警員同樣「殺紅了眼」,傳媒拍攝片段可見,有警員揮動警棍毆打正在後退市民的頸背與腰部等脆弱位置、有市民在行人道內被強行拉出馬路,手法粗暴,超越實際環境所需,有片為證。這些鏡頭,全因為拍攝者站得夠前,才能拍攝得到,才能記錄下來,留下真實的一面。
人在做,天在看;沒有記錄者的鏡頭,恐怕警察中害群之馬會更瘋狂。
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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