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8日
在失去自由一年之後,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宣佈開除黨籍,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作出這個決定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國官方媒體以此稱頌以習近平為首的黨中央的反腐決心。一個大案,已被調查出各種驚人的罪行,並由官方媒體公佈,然後才移送司法機關。其實在任何法治國家這都是笑話。
中共官媒報道,周永康罪惡滔天,包括「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洩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調查中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還稱他組建了一個「腐敗共同體」,為五大腐敗圈子頭目:川軍嫡系、石油幫、公安親信、秘書幫、親人團。
這一年,周永康和家人、親信被控制在中紀委手裏,至少名義上如此。然而中紀委在法律上無任何名份。根據中國的憲法、刑訴法及立法法,各級紀委辦案採用「雙規」制度根本不具合法性,紀委不能行使限制人身自由及審訊權。但目前中共官員涉貪腐,幾乎均須經「雙規」再移送檢察機關。在「雙規」期間無任何法律程序,被拘者也見不到律師和家人。
幸災樂禍者認為,紀委辦案的這一套制度正是周永康參與建立、並在他的手裏得到空前強化。請君入甕,咎由自取。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也是一種公平。就因果報應而言,這種說法有道理。但是就法治而言,這是一種扭曲的正義。更重要的是,它還牽涉到更多的人。
海內外很多讀者對於周永康這隻「死老虎」已不感興趣,更關心是否會擴大「反腐」,拔出蘿蔔帶出泥,是否會有更多甚至更高層的政要人戲劇性地倒台;以及這場「打虎」大戲是否真如當局所公佈,主要是經濟犯罪問題?
回答這個問題,理解「雙規」制度是一個關鍵。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對此制度有過深刻的分析,他認為「雙規」是人治模式,無法達致公正。「搞甚麼人,搞甚麼事,都是領導說了算」
,「雙規與其說是在反腐敗,不如說是在掩蓋真相」。他認為名正才能言順,程序正義才能保障實質正義。廢除「雙規」,檢察院的法定功能被啟動,更利於依法反腐。
諷刺的是,在周永康統治政法年代,浦志強是一個活躍律師,有廣泛影響力。到習近平時代,浦被抓起來,正面臨羅織罪名不公審判。更諷刺的是,習近平大張旗鼓號令「依法治國」、「依憲執政」。說到這裏讀者應明白,「周老虎」後是否還有更多更大的「老虎」,要看當政者需要。
而昨日《人民日報》評論事件時,稱對周的處分表明中共「堅定不移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實則暗示周在黨內搞分裂、搞幫派、搞陰謀,可見此案是政治大案,絕非經濟問題所能統論。
獨裁專制的毛澤東曾宣稱以開會取代法律,自稱自己「無法無天」。習近平上台後作了若干重要決策,仔細觀察,這些決策全是通過開會決定,跟法律沒有半點關係。不管打甚麼旗號,以反腐名義搞人、以搞人方法鞏固權力,走的就是毛澤東道路。
從歷史看,靠清洗隊伍來控制權力,從來都是專制政權的作為。這條道路的危險之處在於,它本身是一條不歸路,必然產生路徑依賴,要不斷搞下去。從短期效果看,反腐是否擴大化取決於領導人的安全感和利益集團的談判。不安全感來自權力的壟斷,權力越集中,越沒有安全感。
因此,習近平兼任的重要職位越多,中共官員越危險,「反腐之劍」隨時都會出鞘。這跟他是否有反腐決心沒有關係,否則上街呼籲官員財產公開的人就不會被抓起來判刑。反腐決心來自於制度的改變,而不是幾隻「大老虎」的祭旗。
長平
《南都周刊》前主筆
2014年12月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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