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生活
2014年12月7日
【明報專訊】旺角清場時,岑敖暉再次登上國際傳媒。五六個全副武裝孔武有力的警方精銳部隊,合力把已舉起雙手的岑敖暉制服。岑敖暉堅毅不屈的眼神,與那批兇神惡煞的警員成強烈對比,美國《華盛頓郵報》配以標題「The
battle for Hong Kong's future, captured in one powerful
image」,說明了一切。
在學生與警察之間,外媒選擇了站在學生一方,只可惜,不少香港人並非如此。當殺紅了眼的警察拿着警棍狂揮亂舞之時,身繫藍絲的大聲叫好,「忍你好耐,終於可忘情兇狠痛痛快快地打」,對雨傘運動已生厭倦的,則對警察的暴行選擇性失明,就是如此,社會把崇尚暴力的惡魔釋放出來了。
擁有一支崇尚暴力的警隊,社會會變成怎麼樣?可看看最近的美國。
美國紐約市大陪審團周三(12月3日)決定不起訴今年7月「箍頸」制服手無寸鐵黑人小販致其死亡的白人警察,引發千計示威者堵塞多處地標及街道抗議。這是繼一周前密蘇里州大陪審團決定不起訴槍殺黑人青年布朗的白人警察後,又一爭議裁決。
期待市民對警權絕對服從
這其實只是近年連串警察濫用武力的其中部分案例,事件除引來美國式「佔領行動」抗議外,更引發美國人討論,一個警察肆意使用武力的社會,到底會帶來什麼代價,社會要付出多大的成本,才能把局勢扭轉。美國網上雜誌Slate周四(12月4日)刊出長篇文章,詳細分析美國警察的暴力文化,以及部分地區如何從警察訓練入手,嘗試減少警員濫用武力。
文章標題開宗明義說明了立場,「When
cops' first instinct is to use force, we shouldn't be surprised that people will
die」,如果警察的第一本能就是使用武力,有人被殺是必然會出現的。事件當然與美國白人社會對黑人的歧視有關,但司法制度出現漏洞,讓黑警逍遙法外,則令問題更加嚴重。文章分析,制度漏洞令警員「合法地」使用武力而毋須受到制約,更嚴重的是,這已令警隊滋生了一種文化,期待市民對警權絕對服從(expects
absolute obedience from orbinary
citizens)。
不必要動武「慣常做法」
曾有資深警員投稿《華郵》明確指出,要避免民眾被警員以武力對待,要負上最大責任的反而是被截停搜查的民眾,而非警員:If
you don't want to get shot, tased, pepper-sprayed, struck with a baton or thrown
to the ground, just do what I tell you. Don't argue with me, don't call me
names, don't tell me that I can't stop you, don't say I'm a racist pig, don't
threaten that you'll sue me and take away my badge. Don't scream at me that you
pay my salary, and don't even think of aggressively walking towards
me。(如果不想被槍擊、噴射胡椒噴霧、被警棍擊中,甚至推倒在地上,就要跟從警員的指示做。不要跟我爭論,不要說我無權截查你,不要指摘我種族歧視,不要恐嚇控告我,不要大叫你出糧給我,更不要挑釁地走向我。)
美國司法部長Eric
Holder更表示,研究顯示部分地方警區警員對使用不必要武力毫不留情,更已成為警隊的「慣常做法」,有重達300磅的警員在警車上向比他矮8吋並上了手扣的13歲少年拳打腳踢至頭破血流。由此可見,縱容警員濫用武力,已令警隊出現「執法者大晒」的心態,警員自覺在替天行道,為了「正義」可以不擇手段,民眾不想無辜被打,就要乖乖聽話,否則後果自負。
更新訓練指引
強調尊重生命
結果,慘劇不斷發生,國民不得不反省警隊文化到出了什麼問題。Slate這篇文章指出,美國部分地區已嘗試作出改變,費城警區由調整訓練指引入手,試圖改變警隊的文化。警隊更新了訓練指引,強調尊重生命(hold
the highest regard for the sanctity of human
life)及致命武力只有在最極端的情况下才能使用(application of deadly force is a measure to be employed
only in the most extreme
circumstances),重點對警員進行「再教育」。結果警察開槍擊斃民眾的事件近年大幅減少,由2012年的16宗下降至今年的只有3宗。
文章最後呼籲,社會必須汲取教訓,痛定思痛改變警隊文化,否則慘劇定必重演。
美國的情况,有否一點似曾相識的感覺?那些在旺角與金鐘揮舞警棍、肆意往已舉手投降甚至正在後退中的示威者身上打、出言侮辱示威者「耶X」、返屋企湊女的警員,是否都有美國警員這種「執法者大晒」的心態,自覺在替天行道,為了「正義」可以不理警例不擇手段,民眾不想無辜被打,就要乖乖聽話,否則後果自負?香港警員是否都在期待市民對警權「絕對服從」?
縱容警隊濫用武力的後果
部分港人由於討厭佔領,以「警察都係人,壓力下都會有情緒」作解釋,對警員濫用武力的行為隻眼開隻眼閉。公眾有否想過,縱容警隊濫用武力,等同把警隊的心魔釋放出來,令警隊好像美國那個300磅的警員一樣迷上武力,日後「七警」只會更聰明地選擇施暴的場所,避過傳媒的鏡頭。
由於過度的武力成功令示威者懼怕,把催淚彈無法做到的清場「勝利完成」,達成政治任務,政權更需要警隊的效忠,只會縱容甚至樂見其成。一旦警隊因而獲得政治獎賞,欲罷不能,把什麼警例、最低武力、武力須與罪行相稱等原則統統拋諸腦後,最終讓武力成為警隊的常態文化,甚至如部分美國警察般,成為first
instinct。
民眾也許會認為,只要自己不沾政治,警隊崇尚什麼文化也跟我無關,這想法只是一廂情願。誰能保證自己一生也不沾手政治?民生往往就是最大的政治,誰能保證自己永遠不會成為政府政策的受害者,需要走上某程度的抗爭?當居民瞓馬路阻擋堆填區污水處理廠甚至是屏風樓時,已經長出野性獠牙的警隊,會輕易的放棄亂棍把抗爭者打走的快感嗎?
暴力文化一旦在警隊植根,必須費上九牛二虎之力方能扭轉,就像美國要由最基本的警隊訓練做起,成效如何,誰能保證。公眾可以不同意雨傘運動升級,甚至有權連雨傘運動也不認同,但若然公眾對警察濫權視而不見,受害的最終只會是自己。但願香港不會好像美國一樣,要付出慘痛的人命代價後,才能清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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