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

余詠恩 - 其實_我們_在___害怕什麼?──一名前記者的自白

世紀.Civil Disobedience   明報   2014114

沒有在極權社會生活過的人,很多都沒有意識到什麼叫做「免於恐懼的自由」。因為,大家把我們的自由和公民權力看成呼吸空氣般理所當然。

然而,你能否想像到每時每刻被恐懼感籠罩着的感受?你的電話可以隨時被當局監聽,電郵及網上通訊被監察,你更可能因集會或發表言論被捕,而執法者可以到你家裏翻箱倒篋搜查你的個人物品。然而,這些都不是遠離我們的事情。

不錯,在香港,目前我們仍有言論、集會、結社、出版、宗教的自由,更享有獨立司法的保護。然而,近日香港發生的一連串事情,跟國內維權人士被政治打壓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使人不得不憂慮到我們一直以來享有的公民權利是否迅速受到蠶食,香港的執法是否已漸趨「一國一制化」?

噤若寒蟬

9月底,學民思潮的黃之鋒因衝入政府總部公民廣場被鎖上手銬,家被搜查,沒收電腦,記憶卡等,警察拘捕他的罪名是涉嫌非法集會、擾亂公眾秩序,並拘禁40小時被拒絕保釋。事件中,學聯的周永康與岑敖暉同樣以非法集會罪名被捕,他們的家亦被搜查。

日前,又聽聞香港警方拘捕一名曾在高登討論區網頁號召人到旺角參加集會的網民,控以涉嫌「非法集會」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的罪名。警方表示在網絡煽動他人進行非法行為要負上刑事責任,或會採取更多拘捕行動。

上周六,一名學生在反佔中街站外舉起一把寫有「光明磊落暗角打鑊」字句的傘,被反佔中者包圍,發生肢體碰撞,事後被包圍的3名未成年學生及一名市民因涉嫌「阻差辦公」被捕,被扣留逾28小時。今夏,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批評有人在七一遊行期間製造混亂,盼將「尋釁滋事」者繩之於法。

關心大陸新聞的朋友,都會熟知「非法集會」、「擾亂公眾秩序」、「尋釁滋事」等罪名是大陸公安經常用來打壓異見和維權人士的口袋罪,也常被用來對付請願、示威、罷工等的參與者。這些人士除了被拘留或判刑,公安也在他們的住所進行抄家,搜走文件及電腦以取得他們的聯繫人及尋找罪證。就在今年初,爭取社會公義的新公民運動發起人,法律學者許志永就是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4年。

拘捕發表「煽動」言論的網民,造成殺一儆百,噤若寒蟬的效果,也多麼像國內公安對付維權人士的情節!為毒奶粉受害人爭取賠償的維權人士趙連海2010年被北京法院指「在網際網路上惡意炒作」,並「煽動糾集」群眾在政府門外聚集,被以尋釁滋事罪判監兩年半。

香港目前沒有尋釁滋事此罪名,但警方把此概念植入香港,不得不令人擔憂。維權律師浦志強今年5月份參加六四研討會就是以「尋釁滋事」罪名被捕,而要求官員公布財產的多名維權人士如劉萍、魏忠平、李思華在今年6月也是以「尋釁滋事」罪名判刑。

密切注視

使我憂慮的是,以上在香港發生的這些例子,罪名不涉及暴力和傷人行為,而是因為當事人的言論和政治立場不為政府所容忍。這都令人懷疑具有政治動機的檢控,對香港的言論自由會產生一定的威脅,那就是一個令廣大市民產生恐懼感,人人自危,並被暗示:「我們正在密切注視你們,小心言行!」

在大陸,很多跟官方持意見不同的作家、教授、維權律師、記者及他們的家屬,對這樣的恐懼感一點都不陌生。時刻籠罩着他們的這種恐懼,已經滲透到他們生活中每一個角落:電話及私人對話被竊聽,電郵及網上通訊被長期監察,出外被跟蹤,時不時被公安邀請去「喝茶」,敏感時期被軟禁家裏,被禁止出境。他們的家人也長期被騷擾,如干擾他們就業,住屋及升學等等。公權力無處不在,他們的生活沒有絲毫的私隱,每一個幽暗的角落都成為他們心裏揮之不去的陰影。久而久之,即使看不見監視他們的人,但是電話裏的雜音,遠處傳來的腳步聲,或突如其來的敲門,照樣使他們的精神長期處於緊繃的狀態,在睡夢中也無法安寢,構成無處不在的心理壓力和恐懼感。

前捷克總統哈維爾曾是共產黨統治下的異見作家,曾被多次囚禁監獄和在秘密警察的長期監控下生活。在1989年,有一次他就是被當局以類似擾亂公共秩序或滋事的「流氓罪」(hooliganism)監禁8個月。他寫過一劇本LargoDesolato,描述一個異見作家在秘密警察的威脅下誠惶誠恐的生活:他不敢外出,每次有人敲門都使他心驚肉跳,他極度恐慌的心理狀態使他的寫作靈感枯竭,他的非正常生活,也吞沒了往日的他,終日戰戰兢兢的狀態使他對自己充滿懷疑,最後連身邊最親密的伴侶也不能忍受他。

雖然這都是發生在國內及前東歐的事,好像距離我們香港普通市民甚遠。你可能認為,我不是維權人士或麻煩人物,這些都跟我無關。然而,在一個公權力不受制約的制度下,難道有人能夠迴避恐懼的陰影嗎?在大陸,你可能只是失去耕地的農民,被強迫拆遷失去住所的老百姓,孩子被三聚氰胺奶粉毒害的家長,在地震中失去孩子的父母,或是不幸在醫院輸血而感染乙肝或愛滋病的病人,然而,你只要追究政府責任,或是不識時務對社會大聲疾呼,你很快就會成為被當局監聽、跟蹤、拘留或威脅的對象。

他的名字叫孫中山

4年前,余若薇大律師曾在《明報》撰文前瞻性的指出,莫須有罪名與政治打壓事件並非只會在內地出現。香港法例其實滿佈與「尋釁滋事」相類似的罪行可用作政治打壓:在公眾地方鬧事、行為不檢、妨擾、擾亂公共秩序、阻差辦公等罪名,都很容易當權者濫用。

她當時指出,法律隨時可成為苛政的殺人工具,只看當權者如何運用,而僅僅4年之後,今天比比皆是的例子完全印證了她的憂慮。

在目前的歷史關頭,維護我們現有的公民權利,防止當權者濫用權力的責任比任何時候都重要。而為了我們的下一代能在公平與法治的社會下生活,為了他們的基本的公民權利不被進一步蠶食,我們必須爭取真正和透明的選舉制度和問責政府。

所以,別嘲笑我們的年輕人不懂事,批評他們要求真普選是開價太高,是不着邊際的幻想,他們是在為我們的子女爭取一個廉潔公義的將來。一百多年前,香港曾經有過這麼一個年輕人,不滿當下體制的專制、腐敗和濫權,要改變未來,他的名字叫孫中山。

在旺角的街頭,有人張貼了很有意思的一句話:「當有一日,香港變得同中國大陸一樣,請唔好問點解,因為,最後個團火係由你哋自己吹熄的。」

作者簡介:自由撰稿人及半職母親,前法新社及美聯社記者,曾旅居英國及北京。

文 余詠恩  編輯 袁兆昌

1 則留言:

  1. A group of HK elite doesn't discern what is Rule by Law and Rule of Law

    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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